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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华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时,当地公安部强迫我写“保证书”,当时“保证书”是公安部门编写的,什么内容我不知道,他们只是让我摁手印。事后我认识到这是助长邪恶,配合邪恶。我郑重声明,当时的“保证”无效,洗刷污点,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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