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艾金祥 我在贴真象标语时被恶人举报,公安局、县“610”及单位曾三次对我迫害,在这期间,我的孩子为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声明邪恶逼我签字及所谓的“认识”,全部作废。我决心紧跟师父证实大法,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