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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蒙淑葵

    我是1998年6月得法的,我在得法之前有经痛、头痛、风湿病、胃痛等等。修炼法轮大法之后以上的病全好了,身体健康了,道德回升了,心灵净化了。2001年9月,县公安局人员,到我家里非法抄家,并且问我女儿有没有炼法轮功,我女儿说炼。我单位开始迫害我,要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单位要我写“保证书”,如果我不写,马上下岗,房屋收回不给住。由于自己出了怕心,女儿还要读书,没有钱怎么办,结果给他们钻了空子,写了所谓“保证书”。我现在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一切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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