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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良才 2002年8月下旬的一天,镇综治办主任和一名警察闯入我家,要我写“不炼功”的保证。我说写不了,主任代写的,叫我盖手印,我不盖。那警察强行拉我的左手和右手按了手印。这是强加于我的,我不承认这种行为,特此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74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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