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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国湘 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的“610”指使下,每到敏感日,包夹我的人(乡干部)就来我家骚扰,强迫我签字,如不签就抓走,还说些不好听的话。由于我家人受电视谎言的毒害,对我的压力也很大,就一次次不情愿的签了。还有一次,因为我妹妹(大法弟子)不签字,被派出所抓走送去非法拘留4个多月,由于某种原因,我为她做了“保证”,虽然是他们说我写,过后想一想,我又错了,非常后悔。没有把大法放到第一位,不配做师尊的弟子,都是自己对师父和大法不坚定,正念不强造成的。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行为全部作废。坚信大法和师父,走正最后的路,坚修大法,护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8/749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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