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祁东琳(女儿)丁子玲 我和妈妈在99年7.20迫害开始时,由于学法不精,没有认识到邪恶的迫害,我曾经代妈妈写了“保证书”,这几年没有学法、炼功,最近,在同修讲清真象情况下,我们认识到了曾经对大法犯下的罪。现我们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8/7497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