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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费云祥 本人于2000年,在警察的威逼下,在名利心的驱使下,两次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但是不是自己真实的心理状态,事后感到自己做错了,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声明所写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错,“坚修大法紧随师”,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5/11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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