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伟华 由于没有站在法中要求自己而违心的替人家写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谓“保证”。无论写了什么我严正声明一律作废。我一定会严格的用法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彻底全面无漏的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501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