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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霞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公安,单位领导强迫下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保证书”,还签了字。故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今后应当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走正自己修炼的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2/75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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