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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平

    我是个法轮大法修炼者。2000年底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被便衣抓住,后遣送回家交给单位和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段警到我家做笔录,我不开口,段警就自己写了一通,说我“不修炼了”。写完后要我签字,开始我不签,我爱人在旁边看无法收场,就说你只承认那些没错的就行,由于当时自己没把握好承认了这一点。另外单位迫于压力也要求我表态不炼,否则要送我去洗脑班,我不愿意写,我爱人就在写的“思想汇报”后模仿我的笔迹添加了“我不炼了”这句话,并签上我的名字。随着这几年不断学法修炼,深深为当时的行为感到不安,意识到当时做法的错误。它既不是我的意愿也不是我亲人的意愿。现在我严正声明,那段时间所有一切不符合法要求的文字通通作废。今后,我一定听从师父的教诲,坚定实修,在正法路上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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