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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史文华 我于2003年12月2日,被从拘留所接回到当地派出所,看到家人因受我的牵连受到伤害,在亲情的带动下,违心的写了“悔过书”,其实质是妥协了邪恶,一直以来心情特别沉重,这期间更有另外空间黑手干扰很大,(如病业、家中繁事)。自己悟到是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所致。通过看师父的讲法,使我有勇气从跌倒中爬起来,加入到正法、洪法、助法、救众生的洪流中,用行动来弥补所不该犯的错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我要加倍弥补,勇猛精進。特此严正声明在派出所写的“悔过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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