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雅珍、谷淑芬 我俩于2001年1月21日被公安局恶警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被亲人保释,回来后才知道保释时亲友替写了“保证书”“。回来后,由于对法理解的不深,配合恶警到公安分局照相、签名、按手印,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错事。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这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