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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邵雅珍、谷淑芬

    我俩于2001年1月21日被公安局恶警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被亲人保释,回来后才知道保释时亲友替写了“保证书”“。回来后,由于对法理解的不深,配合恶警到公安分局照相、签名、按手印,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错事。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这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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