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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英华 我是98年得法的,由于对法理解不深,人的东西放不下,7.20以后就不学了。在2000年,我妹妹因去北京上访,要被非法劳教,我劝她写“保证书”,她不写,当时由于被情带动,我说了不敬师父的话,后来我非常后悔。现在我又回到大法中来。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当时所说的话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法,按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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