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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俊文 我于九五年得法,然而因怕心导致向常人说过“不炼”,声明作废。今后要勇猛精進,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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