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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霞 在2003年10月27日晚,三个恶警闯入我家,让我在他们写好的笔录上按手印,我想不能顺从邪恶,坚决不按手印。家人害怕就给按了,我当时没有制止。现在声明家人替按的手印一律作废。跟上正法步伐,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今后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最后正法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4/752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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