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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非修炼人高春燕 母亲因为修炼法轮功,2002年11月11日晚上,母亲在家睡觉,被“610”办公室的警察骗走后,就一直关押了一个月之久。我和弟弟都很担心母亲会被威胁,挨打。在街道办事处,警察的哄吓之下,交了5000元罚款。以及在看守所的饭费200元。而且也毁了一些大法资料。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法轮大法的好处我们永远都会铭刻在心的,母亲的病在炼了法轮功后也好多了。我们之后也看了一些光盘,才知道是媒体在编造假象。从而也认识到大法“真善忍”的好处所在。法轮大法好。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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