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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忠

    1998年7月,我在大学三年级的暑假期间有幸得法。得法后,虽然天天学法、炼功,但在心性修炼方面不够扎实,很多执著心未去。1999年6月底至7月上、中旬,在江氏邪恶政治集团开始全面迫害的前后,自己开始表现很坚定。1999年7月22日,邪恶江氏流氓集团开始全面迫害,邪恶操纵的助纣为虐的媒体——中央电视台播放了攻击、造谣、诽谤、诬陷的电视录像片。在单位组织收看录像片后,单位传达了邪恶集团的有关文件,其中有邪恶头子江××写给政治局的信件(当时被定为所谓的绝密文件)。传达完毕,单位党组留下我一人,集体与我“谈话”。我仍然坚持表述了自己坚持信仰的态度。随后,单位又派出兼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的一位干部找我“谈心”,我仍然坚持自己的态度,但未抓住机会对这位干部洪法、讲真象,而在很大程度上对单位的“做工作”、“谈心”等消极承受。最后,由于悟性不够,心性不高,想表面上妥协,我就打电话给单位主要领导表示自己“转变”了态度,同时,又写了一份详细的“悔过书”,在许多地方有意、无意中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和指使,助长了邪恶的迫害。而且,为了表示“诚意”,还主动上交了一大批大法书籍(几乎是当时所有的大法书籍)及音像资料(包括一套珍贵的师父广州讲法录音)。单位最后未能接受我的“悔过”,将我连同档案退回了学校重新派遣、分配。在学校及系领导前来单位接我的时候,我未能抓住机会对他们洪法、讲真象,又是消极承受。在离开省城回到自己家乡所在地的前前后后,完全把自己的遭遇看作是常人对常人的迫害,多个场合、当着多人的面动了常人的感情,表现得很脆弱,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旧势力强加给大法的迫害,没有走出去讲真象、反对迫害。

    回到自己家乡所在地找到工作后,在与公安、国安及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谈话”时,我说了一些妥协的话;随后又向单位写了有关“汇报和悔过书”,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以及所谓的“思想认识”。此后,在为单位撰写有关工作总结之类的“材料”时,也没有顶住压力,写了攻击大法的话。与单位领导谈到大法时,由于正念不足,态度不够严肃,未能站在大法弟子的角度维护大法。

    2000年8月14日,与同修一起到北京打横幅维护大法后,被当地公安抓走,后被看管在单位所在市(区)驻京办事处。随后,单位领导与地方公安局国保人员到京将自己接走,带回单位所在地后,被非法羁押在看守所达2个月之久。羁押期间,由于自己存在怕心、正念不足,顺水推舟的邪悟,配合了公安的问话,回答了许多问题,将一些同修的情况讲了出来,说了许多大法弟子不该说、也绝对不能说的话。在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人要自己在开除党籍的文件上签字同意时,也予以配合。甚至由于怕心,为了早点走出看守所,在公安并未追问自己有没有收藏大法资料的情况下,主动告知公安自己去北京前临时将资料藏在一个较隐蔽的地方,想以此来表现所谓的“诚意”,达到早日走出看守所的目地;随后,又写了一份详细的《思想报告》(或是“悔过书”、“保证书”之类的材料),又一次违心的“表态”,并完全站在常人的角度分析自己得法、修炼的原因,甚至列举所谓的“教训”;在家人为自己办理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手续,领我回家之前,自己由于执著心太重,回家心切,又一次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和指使:接受当地公安宣传人员的录像采访,顺水推舟似的充当了当地公安乃至更大范围内的被洗脑“典型”,对大法和正法形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现声明,对1999年7月份以来所有说的、写的对大法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话,所有正念不足情况下的“表态”,以及配合邪恶的要求和指使所做的事情,全部作废!今后,抓紧有限的时间走好正法时期最后阶段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自己以前给大法和正法形势造成的损失,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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