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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谭维良

    我自97年11月份得法,99年7月20日邪恶之首迫害法轮功开始,由于自己修炼不够精進,受名利心和高压政策的左右,向所谓的党组织写了“不炼功”之类的话,但一直没断了学法炼功。2001年6月份,妻子、女儿因上街张贴法轮大法真象标语被非法劳教两年。在此期间本人为见上妻子、女儿一面,在亲情的带动下,向劳教所的邪恶说了“不炼法轮功”的话。现在认识到是对法轮大法的背叛,是对不起救度自己的大法和师尊的。在此严正声明:所说的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并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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