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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菊 我1999年5月9日开始炼法轮功。19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在高压下,我把师父的书、教功录像带、录音带及师父法像等资料交出去了,交资料时公安局要拍我的照被我拒绝了,广播电视局要上电视我也被我拒绝了,但我还是屈服于压力,写了“保证书”,引用了报纸上的几句污蔑大法的话。我对不起师父,在邪恶面前妥协了,今天郑重声明:我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还有一份公安局事先写好的,我连内容都没有看,强迫我按的手印也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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