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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玄雅芳 我是98年修大法的,学法不到一年,身体强壮起来了,身体比以前好了。99年以后委主任和片警到我家,问还炼不炼了,我口头说“不炼了”,片警说:“那就签个字吧”,我连看都没看一眼,是家属把字签了,我心想不是我签的字,我不负责,我不承认。由于我学法时间短,没有在法上悟,说了不符合法的话,包括家属签的字,我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把损失补回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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