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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梁凤仙 我97年得法,99年7.20在铺天盖地的逼迫下写“检讨书”。当时虽然是违心行为,但现我悟到作为大法弟子是极不应该的。故此声明,以前写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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