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五英 由于学法不深,在有怕心的情况下,2001年曾写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包括家属,所写的“包保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随师还。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