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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淑华

    99年7月20日后,因为天津4月25日公安抓人,打大法弟子,我们大法弟子集体上访。为此我爱人(不修炼)把师尊的法像和大法书籍撕了,街道居委会到我家,我还主动把撕掉的大法书籍交给居委会,不久,派出所和单位把事先写好的“保证书”拿来逼我签了名,为此我想起来就痛悔、痛苦。特别是想起师尊的法像和撕毁大法书籍,实在对不起师尊对我的苦度,我有负师尊的苦心,但我又想,只要这颗心认识到了,声明不声明无所谓。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不对的,在此我严正声明我签的名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弥补和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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