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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桃

    7.20大法蒙难后,我能够走出来做一些证实法,维护法的事。但有一件事总让我忐忑不安。2001年2月的一天,单位领导到我家找我谈话,让我谈对“自焚”的看法,我明确说“绝不是修炼人所为”。领导要我表态“不炼了”,否则党籍不保,还要牵连子女……我动了常人心,违心的说“不炼了”,并且签字。这句话一说出,我的心象铅一样沉重,我很痛心我一个老学员居然说出如此背弃师父和大法的言行。为弥补过错,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我特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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