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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显路、赵凤英、刘俊英、陈建美 我在拘留所里被迫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一律作废! 坚修大法! 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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