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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裴侯雄 99年7.20时,因高压,我写过“不炼”的保证,2001年7月我为此向县公安局写过严正声明,而被开除了党籍,以后再没向公安“保证”过什么,现在我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我是大法弟子,旧势力强加给我的一切我都不予承认,包括公安,”610“办给我建的档案,我签过的字,以及我按过的一切指印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地方,我都不予承认,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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