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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申庆仙 99年7.20以后,在镇政府人员写好的“保证书”上的签名作废。在2001年,没有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被亲情干扰,放松发正念,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声明被抓到派出所后,我的女儿被迫写了的“担保书”作废;平时派出所人员骚扰家人的谈话作废。3月底政法委邪恶集来验收,在派出所人员的逼迫下,我女儿替我写的“保证书”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尽自己的能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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