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博 我因修炼法轮功,2004年2月23号被公安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共80多天。在关押期间,生活条件恶劣,劳动时间过长,又惦记家里丈夫有病不能种地,女儿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求出去的心切,在家庭和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自觉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天特写声明作废。今后一定按师父说的去做,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