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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靳青芳 我于2001年1月中旬左右,因传递大法真象资料被我市公安局非法拘留7天整。(当时幼儿正在哺乳期间)在高压迫害下,写下了违背自己意愿的“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自己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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