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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姬翠英 我从1998年有缘得法轮大法,我本人以及家人身心受益。我在2003年6月7日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半个月。被拘期间,在邪恶的高压下,我所写的“保证书”和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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