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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琴 我在2001年1月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因学法不深,在放我出来时,在邪恶写的所谓“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现在声明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和在“保证书”上按的手印,全部作废。用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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