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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燕顺芝、学生丁燕、丁滔 我在99年7.20以后把大法书交了,对不起大法,在派出所签了字,两个小孩子在小学也分别签了名,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维护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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