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慕华 因怕心、执著心,做了不该做的事,(如写“三书”)我犯了大罪,深感痛悔,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三书”全部作废。重新回到修炼法轮大法的路上,真正做到把法放到第一位,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要符合法的要求,真正把自己视为大法弟子,做个合格的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