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国金 在1999年7月20日期间被邪恶迫害时,公安强制我写了“保证书”,由于自己有怕心,放弃了大法修炼有四年半时间。现已归正自己,坚修大法,并严正声明向邪恶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路,发挥一个粒子作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