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兰乔、爱人明道欢、女儿明丽 自1999年7.20邪恶的迫害以来,我和我的家人所说和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材料以及强迫按的手印、签名等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同化“真善忍”,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