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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臧淑茹 我是1996年7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大法中受益非浅,然而江泽民犯罪集团盗用政府名义,在1999年7月22日非法取缔法轮功,当时真是晴天霹雳,使我痛苦失望,在孩子的威逼下,我写了“不上北京,不做任何事”。今天,我要声明我以前写的违背修炼人要求的“保证书”,签的字作废,我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坚决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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