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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彭杏芳、爱人汪国民、女儿汪东芬、汪再芬 自1999年邪恶到我家来迫害,一次次来家逼我写“保证书”,我不愿意写,我的两个女儿和老伴没有办法,只好签名和盖押,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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