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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小卫 99年7.20后某一天,派出所一名干警找到我,他起草了一份不让我炼功的保证,让我签字,由于怕心,同时没有悟到会给大法带来损失,我签了字。在这里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今后做到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清真象,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0/760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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