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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婉梧 我是在1998年10月得法的,九九年七二0邪恶开始迫害的时候,我曾对单位和派出所的人说过自己“不炼了”,虽然是违心的话,可却让我至今悔恨不已,我的言行对不起大法和师父。还有,我在常人中的许多执著心都放不下,我是带着一种有求之心来学法炼功的。现在我清醒过来了,决心洗刷过去的污点,在此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跟着师父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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