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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玉琼 我是九九年五月得法的,由于学法时间不长,还有许多常人的执著,在邪恶逼迫下,我曾放弃了修炼。现在我明白了真象,深感后悔和痛心,感到对不起师父。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精進,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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