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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金伏香

    我于2000年10月去天安门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抓走拘留了近一个月。后又被送進洗脑班强行洗脑。就这样回家后仍被监视,使自己身体上、精神上受到严重的迫害。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我严正声明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所做的错事、写的“三书”全部作废。我要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迫害,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把自己溶于法中。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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