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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圆玉 我97年底得法,得法后我认识了生命真正的意义,从此我改变了我许多不好的思想,改变了许多生活陋习,脾气变好了。99年7.20后,我仍然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从不屈服邪恶,坚决证实大法。我是一位部队家属,在2000年部队实行人人签名过关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爱人所在部队人员帮我签了名,这是我永远不同意也是不答应的原则问题,现严正声明:别人帮我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我永远跟随师父和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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