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焦树平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由于学法不深,在亲情的带动下迫于派出所人员的压力下,于99年9月在派出所写了不炼功、不进京的书面保证材料,现声明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3/8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