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延秀珍
我在99年7.20后,在邪恶的迫害下三次被抓,被罚款,二次写了“保证书,”及写有对大法不利的话,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用自己的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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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