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仙珠
3月16日,我在政法委办的洗脑班上工作人员逼我写“保证”。我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特此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