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冠英
我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向世人讲清真象,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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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