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延吉
我自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因受江××的迫害,被迫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心情很痛苦、后悔。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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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