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凌德仲
我得大法于1997年底,到1999年7月20日,被邪恶迫害就没有集体炼功学法,还被迫写了“保证书”。我已悔过,从今后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法轮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