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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美珍、李月英、卢耀辉、俞贞、冯秀兰、刘钰、张玉英、张颖、车雨旋 我于99年7.22以后,至今,包括在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在各种场合、在派出所和单位的压力下写的“保证书”、“悔过书”,说过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话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7/11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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