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惠芳
在强制及高压洗脑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